民用建筑電氣設計規范——通信網絡系統(二)
20.4會議電視系統
20.4.1會議電視系統應根據使用者的實際需求確定,可采用下列系統:
1大中型會議電視系統;
2小型會議電視系統;
3桌面型會議電視系統。
20.4.2會議電視系統應支持H。320、H.323、H.324、SIP標準協議。
20.4.3會議電視系統的支持傳輸速率應符合下列規定:
1H.320標準協議的大中型視頻會議系統,應支持傳輸速盔64kbit/s一--2Mbit/s;
2H.323標準協議的桌面型視頻會議系統,應支持傳輸速率不小于64kbit/s;
3H.320和H.323小型會議視頻系統,應支持傳輸速率128kbit/s;
4H.324標準協議的可視電話系統,應支持小于64kbit/s的傳輸速率;
5SIP標準協議的會議視頻系統應符合支持傳輸速率小于128kbit/s。
20.4.4當采用多點控制單元(MCU)設備組網時,會議電視系統的功能應符合下列要求:
1網內任意:會場點均可具備主會場的功能;
2分會場畫面應顯示于主會場的屏幕;
3各會場的主攝像機和全場景攝像機,宜采用廣播級彩色攝像機,輔助攝像機可采用專業級固定彩色攝像機;
4主會場應遠程遙控各分會場的全部受控攝像機,調整畫面的內容和清晰度;
5全部會場畫面應由主會場進行控制;
6主席控制方式,可控制主會場發言模式與分會場發言模式的轉換;
7應在會議監視器畫面上,觀察對方送來幻燈、文件、電子自板的靜止圖像;
8應在會議監視器畫面上,疊加上會場名稱、會議狀態、控制動作名稱的文字說明;
9同一個MCU設備應支持召開不同傳輸速率的電視會議;
10MCU設備軟件應運行在各種嵌入式操作系統上;
n在多個MCU的會議電視網中,應確認一個主MCU,其他均為從MCU;
12會議電視網內應實現時鐘同步管理、計費管理、主持人管理等功能。
20.4.5當采用桌面型會議電視時,會議電視系統的功能應符合下列規定:
1應在顯示器窗口上,收看到對方會議的活動圖像,能對窗口尺寸和位置進行調整;
2應設置審視送出圖像的自監窗口;
3應設置專門用于觀察對方送來的幻燈、文件、電子白板的靜止圖像顯示窗口;
4應進行網上交談。
20.4.6會議電視系統的組網應符合下列規定:
1網絡設計應安全可靠,宜采用電纜、光纜、數字微波、衛星等不同傳輸通道,并宜設置備用信道,以保證通信暢通可靠;
2采用MCU組成的點對點或點對多點的組網,應考慮主備用信道與會議電視終端設備的倒換便利;
3采用MCU組網時,應支持多級聯的組網方式。
20·4.7采用寬帶互聯網時,宜采用標準的TCP/IP以太網通信接口方式組網。
20.4.8會議電視系統用房設計應符合下列規定:
1會議電視室宜按矩形房間設計,使用面積應按參加會議的總人數確定,每個人占用面積不應小于3.0 m2;
2大型會議電視室布置時,應以會議電視室為中心,在相鄰房間可設置與系統設備相關的控制室和傳輸設備室,各用房面積不宜小于15 m2;
3大型會議電視室與控制室之間的墻上宜設置觀察窗,觀察窗不宜小于寬1.2m、高0.8m,窗口下沿距室內地面0.9m;
4當會議電視設備采用可移動組合式彩色視頻顯示器機柜時,可不設置專用的控制室和傳輸設備室;
5大、中型會議電視室桌椅布置,宜面向投影機幕布作馬蹄形布置,小型會議電視室宜面向彩色視頻顯示器作U形布置;前后排之間的間距不宜小于1.2m;
6會場前排與會人員觀看投影機幕布或彩色視頻顯示器的最小視距,宜按視頻畫面對角線的規格尺寸2~3倍計算;最遠視距宜按視頻畫面對角線的規格尺寸8~9倍計算。
20.4.9會議電視系統用房的設備設置應符合下列規定:
1會場彩色攝像機宜設置在會場正前方或左右兩側,能使參會人員都被納入攝錄視角范圍內;
2會場全景彩色攝像機宜設置在房間后面墻角上,以便獲得全場景或局部放大的特寫鏡頭;
3會場的文本攝像機、白板攝像機、音視頻設備,均應安放在會議室內合適的位置;
4室內投影機幕布或彩色視頻顯示器位置的設置,應使全場參會人員處在良好的視距和視角范圍內;
5大、中型會議電視室內應設置二臺及以上高清晰度、高亮度大屏幕彩色投影機,投影屏幕上視頻畫面對角線的尺寸不宜小于254cm;
6小型會議電視室內應設置二臺及以上高清晰度彩色視頻顯示器,顯示屏幕畫面對角線的尺寸不宜小于74cm;
7話筒和揚聲器的布置宜使話筒置于各揚聲器的指向輻射外,并加設回聲抑制器。
20.4.10會議電視系統供電、照明、防雷、接地及環境應符合下列規定:
1系統電源的負荷等級與配置以及供電電源質量應符合本規范第3.2節及3.4節的有關規定;
2系統中設備需要有交流不問斷和無瞬變要求的供電時,應采用UPS不問斷電源供電;
3音視頻設備應采用同相電源集中供電;
4會議電視室、控制室和傳輸設備室的室內環境及照度,應符合本規范第23.3節的有關規定;
5系統防雷與局部等電位聯結應符合本規范第11、12、23章的有關要求。
20.5無線通信系統
20.5.1無線通信系統的設計應符合下列規定:
1建筑物與建筑群中無線通信系統,應采用固定無線接入技術,系統的配置應根據工程的實際需求確定;
2接入系統的設備宜按控制器、基站和用戶終接設備等配置,其系統的控制器宜與基站設備設置在同一建筑物內;
3無線接入系統應支持電話、傳真、低速數據或高速數據、圖像等綜合業務通信;
4無線接入系統中的控制器設備應根據用戶需求,接入PSTN電話交換網、ISDN交換網、ATM網和以太網等網絡;
5無線接人系統中業務節點的接口,可采用PSTN的V5或VB5接口、N-ISDN BRA或PRA的V、V5或VB5接口、B-IS-DN SDH或ATM的VB5接口,以及100BASE-TX(或T2、或T4)和1000BASE-T等接口方式;
6用戶設備應根據需求,采用單用戶終接設備或多用戶終接設備;
7無線接入系統的工作頻段和技術要求應符合現行國家通信行業標準《接入網工程設計規范》YD/T5097的有關規定。
20.5.2移動通信信號室內覆蓋系統應符合下列規定:
1建筑物與建筑群中的移動通信信號室內覆蓋系統,應滿足室內移動通信用戶,利用蜂窩室內分布系統實現語音及數據通信業務;
2移動通信信號室內覆蓋系統所采用的專用頻段,應符合國家有關部門的規定;
3系統信號源的引入方式,宜采用基站直接耦合信號方式或采用空間無線耦合信號方式;
4基站直接耦合信號方式,宜用于大型公共建筑、賓館、辦公樓、體育場館等人流量大、話務量不低于8.2Erl的場所;
空間無線耦合方式宜用于基站不易設置、建筑面積小于10000m2且話務量低于8.2Erl的普通公共建筑場所;
5基站直接耦合信號方式的引入信源設備,宜設置在建筑物首層或地下一層的弱電(電信)進線間內或設置在通信專用機房內,機房凈高不宜小于2.8m,使用面積不宜小于6 m2;
6空間無線耦合信號方式的引入信源設備中室外天線,宜設置在建筑物頂部無遮擋的場所,直放站設備宜設置在建筑物的弱電或電信間或通信專用機房內;
7無源或有源的室內分布系統設備,應按建筑物或建筑群的規模進行配置,其傳輸線纜宜選用射頻電纜或光纜;
8系統宜采用合路的方式,將多家移動通信業務經營者的頻段信號納入系統中;
9室內覆蓋系統的信號源輸出功率不宜高于+43dBm;基站接收端收到系統的上行噪聲電平應小于-120dBm;
10系統的信號場強應均勻分布到室內各個樓層及電梯轎廂中;無線覆蓋的接通率應滿足在覆蓋區域內95%的位置,并滿足在99%的時間內移動用戶能接入網絡;
11系統的室內無線信號覆蓋的邊緣場強不應小于--75dBm。在高層部位靠近窗邊時,室內信號宜高于室外無線信號8~10dB;在首層室外10m處部位,其室內信號輻射到室外的信號強度應低于-85dBm;
12室內無線信號覆蓋網的語音信道(TCH)呼損率宜小于或等于2%,控制信道(SDCCH)呼損率宜小于或等于0.1%;
13同頻干擾保護比不開跳頻時,不應小于12dB,開跳頻時,不應小于9dB;鄰頻干擾保護比200kHz時不應小于-6dB,400kHz時不應小于-38dB;
14建筑物內預測話務量的計算與基站載頻數的配置應符合有關移動通信標準;
15系統的布線器件應采用分布式無源寬帶器件,宜符合多家電信業務經營者在800~2500MHz頻段中信號的接入;為減少噪聲引入,系統應合理采用有源干線放大器;
16室內空間環境中視距可見路徑無線信號的損耗,可采用電磁波自由空間傳播損耗計算模式;
17系統中電梯井道內天線外,其他所有GSM網天線口輸出電平不宜大于10dBm;CDMA網天線口輸出電平不宜大于7dBm;所有室內天線的天線口輸出電平,應符合室內天線發射
功率小于15dBm/每載波的國家環境電磁波衛生標準;
18系統中功分器、耦合器宜安裝在系統的金屬分接箱內或線槽內;
19系統中垂直主干布線部分宜采用直徑7/8in、50Ω阻燃饋線電纜,水平布線部分宜采用直徑1/2in、50Ω阻燃饋線電纜;
20當安置吸頂天線時,天線應水平固定在頂部樓板或吊平頂板下;當安置壁掛式天線時,天線應垂直固定在墻、柱的側壁上,安裝高度距地宜高于2.6m;
21當室內吊平頂板采用石膏板或木質板時,宜將天線固定在吊平頂板內,并可在天線附近吊平頂板上留有天線檢修口;
22電梯井道內宜采用八木天線或板狀天線,天線主瓣方向宜垂直朝下或水平朝向電梯并貼井壁安裝;
23當射頻電纜、光纜垂直敷設或水平敷設時,應符合有關移動通信的設計要求;
24當同一建筑群內采用兩套或兩套以上宏蜂窩基站進行覆蓋時,其相鄰小區間應做好鄰區關系和信號無縫越區切換;
25系統的供電、防雷和接地應符合下列要求:
1)系統基站設備機房的主電源不應低于本建筑物的最高供電等級;通信用的設備當有不間斷和無瞬變供電要求時,電源宜采用UPS不問斷電源供電方式;
2)系統的防雷和接地應符合本規范第11、12、23章的有關規定。
20.5.3VSAT衛星通信系統采用的信號與接口方式,應符合以下要求:
1點對點或點對多點的VSAT衛星通信系統,宜用于專用業務網。
2VSAT通信網絡宜按通信衛星轉發器、地面主站和地面端站設置。
3VSAT通信系統工作頻率的使用,應符合以下要求:
1)工作頻率在C頻段時:上行頻率應為5.850~6.425GHz;下行頻率應為3.625~4.200GHz;
2)工作頻率在Ku頻段時:上行頻率應為14.000~14.500GHz;下行頻率應為12.250~12.750GHz。
4VSAT通信網絡的結構和業務性質,應符合下列要求:
1)VSAT通信網絡的拓撲結構宜分為星形網、網狀網和混合網三種類型;
2)VSAT通信網絡宜按業務性質分為數據網、語音網和綜合業務網。
5VSAT網絡應根據用戶的業務類型、業務量、通信質量、響應時問等要求進行設計,應具有較好的靈活性和適應能力
和符合網絡的擴展性,并滿足現有業務量和新業務的增加需求。
6VSAT網絡接口應具有支持多種網絡接口和通信協議的能力,并能根據用戶具體要求進行協議轉換、操作和維護。
7VSAT系統地面端站站址應符合下列規定:
1)端站站址選擇時,應避開天線近場區四周的建筑物、廣告牌、各種高塔和地形地物對電波的阻擋和反射引起的干擾,并應對附近現有雷達或潛在的雷達干擾進行評估,其干擾電平應滿足端站的要求;
2)端站站址應避免與附近其他電氣設備之間的干擾;
3)天線到前端機房接收機端口的同軸線纜長度,應滿足產品要求,但不宜大于20m;
4)當系統采用Ku頻段時,其端站站址處的接收天線口徑不宜大于1.2m;
5)端站站址應提供堅固的天線安裝基礎,以防地震、颶風等災害的侵襲。
8VSAT系統地面端站的供電、防雷和接地應符合下列要求:
1)系統地面端站機房主電源不應低于本建筑物的最高供電等級;通信設備電源應采用UPS不間斷電源供電;
2)系統地面端站機房的防雷和接地應符合本規范第11、12、23章中的有關規定。
9VSAT衛星通信系統地面端站和地面主站的設置,應符合國家現行通信行業標準《國內衛星通信小型地球站VSAT通信系統工程設計暫行規定》YD5028的有關規定。
20.6多媒體現代教學系統
20.6.1模擬化語言教學系統應符合下列規定:
1模擬化語言教學系統,應包括教師授課設備和學生學習設備,并配置系統操作軟件:
1)教師授課設備宜包括教師電腦、教師語音編輯教學軟件、多媒體集中控制器、音頻主控制箱、音頻分
配器、VGA視頻分配器、教師對講式耳機、DVD影碟機、錄像機、實物投影儀、帶云臺變焦CCD彩
色攝像機、監視器、主控制臺與集中供電設備;
2)學生學習設備宜包括跟讀機、學生視頻選擇器、學生對講式耳機、學生終端桌。
’2模擬化語言教學系統,教師授課設備和學生學習設備,其功能應符合有關教學儀器設備的標準要求。
3模擬化語言教學系統宜采用星形或環形組網方式。
4語言教室平面設計和設備布置應符合下列要求:
1)語言教室的使用面積,應按標準的二座席學生終端桌規格和教師主控制臺座席規格進行建筑平面設置;
每套二座席學生終端桌平均占用面積不宜小于3m2,教師主控制臺占用面積不宜小于6m2;
2)語言教室內線纜,應采用地板電纜線槽或活動地板下金屬電纜線槽中暗敷設方式;
3)當需設置話筒和揚聲器箱時,應避免話筒播音時的嘯叫;揚聲器箱箱體安裝距地高度不宜低于2.4m;
4)當語言教室設置帶云臺變焦攝像機進行教學觀測和評估時,攝像機宜安裝在學生背后的后墻上,高度不宜小于2.4m;
5)語音教室宜設置由教師控制臺控制的電動窗簾;
6)教師主控制臺邊距教師后背墻凈距不宜小予2.0m,前排學生終端桌邊距主控制臺凈距不宜小于1.2m;
7)學生終端桌宜按面向教師主控臺水平三縱或四縱列排列,縱列之間的走道凈距不宜小于0.8m;橫列之間凈距不宜小于1.4m。
20.6.2數字化語言教學系統應符合下列規定:
1數字化語言教學系統,應包括教師授課設備和學生學習設備,并配置系統操作軟件:
1)教師授課設備宜包括教師授課電腦、服務器、教師語言教學專用主錄放機、實時數字音頻編碼器、音頻節目源設備、網絡交換機、主控制臺等設備;
2)學生學習設備宜包括LCD機或臺式電腦等設備以及系統操作軟件。
2數字化語言教學系統教師授課設備和學生學習設備,其功能應符合有關各儀器設備的標準要求。
3數字化語言教學系統的組網方式應符合下列要求:
1)應采用標準的TCP/IP以太網組網方式,線路帶寬應支持100Mbit/s和(或)1000Mbit/s及以上的
應用;
2)數字化語言教室中的網絡應與校園網互通。
4教學系統用房平面和設備布置設計,應符合本規范第20.6.1條的相關規定。
20.6.3多媒體交互式數字化語言教學系統應符合下列規定:
1交互式數字化語言教學系統,宜包括教師授課電腦、網絡音視頻編碼及網絡音頻點播服務器、教師語言教學專用主錄放機、實時數字音頻編碼器、音視頻節目源設備、網絡交換機、主控制臺、學生學習的電腦終端等設備及系統操作軟件。
2交互式數字化語言教學系統教師授課設備和學生機設備,其功能應符合各有關儀器設備的標準要求。
3交互式數字化語言教學系統的組網方式應符合下列要求:
1)應采用標準的TCP/IP以太網組網方式,線路帶寬應支持100Mbit/s和(或)/1000Mbit/s及以上的應用;2)交互式語言教室中網絡設備應與校園網互通及留有與Internet連接端口。
4交互式語言教室平面設計和設備的布置應符合下列要求:
1)教室的使用面積應按標準的二座席學生終端桌規格位置和教師主控制臺座席規格位置進行建筑平面設置;
2)每套二座席學生終端桌平均占用面積不宜小于4.5m2,教師主控制臺占用面積不宜小于6m2。
21).6.4多媒體雙向CATV教學網絡系統應符合下列規定:
1雙向CATV教學網絡系統應包括控制中心機房的系統主控設備和各教室分控教學設備,并配置系統操作控制軟件。
1)控制中心機房CATV教學系統,宜包括主控計算機、主控制器、音視頻節目源設備、AV矩陣切換控制器、調制器、混合器、話筒、電視監視器幕墻、衛星接收機、多媒體播出電腦等設備及操作控制軟件;
2)教室分控設備宜包括教室智能控制器、多功能組合遙控器、彩色電視機、話筒等。
2控制中心機房CATV和教室分控教學系統所采用的設備,其功能應符合各有關儀器設備的行業標準要求。
3多媒體雙向CATV教學網絡系統組網方式應符合下列
要求:
1)系統宜采用總線分配型組網方式;
2)系統組網主干線纜宜采用鋁管型屏蔽或編織型四屏蔽同軸電纜,傳輸距離遙遠時宜采用光纜;
3)系統組網的分支線纜應采用編織型四屏蔽同軸電纜;
4)系統組網中用戶放大器應采用雙向用戶放大器。
4各教室彩色電視機規格不宜小于74cm,電視機機架安裝底部離地不宜低于2.1cm。
5各教室揚聲器組合音箱安裝底部離地不宜低于2.4m。
6教學系統用房平面設計和設備的布置設計應符合本規范第20.6.1條的相關規定。
20.6.5多媒體集中控制與教室分控教學網絡系統應符合下列規定:
1教學網絡系統應包括電教集中控制中心機房的系統主控設備和各多媒體教學分控教學設備:
1)校園電教集中控制中心機房主控設備宜包括中央控制計算機、服務器、共享音視頻節目源設備、音視頻中央切換器、主控制臺、UPS、教學監控顯示器、監控視頻矩陣、監控音視頻信號錄像機、嵌入式數碼硬盤錄像機、監控鍵盤等設備及操作控制軟件和網絡集中控制軟件;
2)多媒體教室分控設備宜包括分控計算機、音視頻節目源設備、音視頻切換器、合并式中央控制器、高
亮度大屏幕投影機、實物投影儀、筆記本微機、顯示器、多路調音臺、功率放大器、回聲抑制器、音箱、無線話筒接收機、話筒(包括無線話筒)、錄音機、一體化半球形彩色攝像機、教師電子講臺等設備及分控操作軟件。
2電教集中控制中心機房主控和各教室分控教學系統所采用的設備,其功能應符合各有關儀器設備的標準要求。
3系統的組網方式應符合下列要求:
1)系統宜采用標準的星形組網方式;
2)系統采用計算機網絡線纜和專用的音頻線、視頻線、控制線、電源線纜應安全可靠,不同物理鏈路的路由應保證暢通。
4教學系統用房平面設計和設備的布置設計應符合本規范第20.6.1條的相關規定。
20.6.6IP遠程教學網絡系統應符合下列規定:
1IP遠程教學網絡系統宜分別按實時和非實時的應用方式,設置專門的遠程教學業務系統設備、承載網絡設備以及操作控制軟件等。
2IP遠程教學網絡系統設計應符合下列要求:
1)應在IP網絡上構建系統的教學平臺;
2)宜建立一個虛擬的教學環境,向遠程各教學點的學生提供授課、答疑、討論、作業、虛擬實驗、考試等教學內容;
3)應根據教學業務需要,配置不同模式的網絡系統和硬件設備。
3IP遠程教學網絡系統功能應符合下列要求:
1)應完成主要的教學活動;
2)應能對教學過程作全方位的控制管理與監督;
3)應能提供系統運營的手段、計費、認證與安全。
4IP遠程教學網絡系統中,各業務應用模式的系統設置,
應符合下列規定:
1)實時教學視頻會議教學業務模式的系統設置應符合下列要求:
——主播教室教師授課設備宜按電子白板、實物投影儀、大屏幕投影機、多點控制單元MCU、編解碼器、遙控器、筆記本微機、攝像機、攝像機切換器、網絡接口及操作控制軟件等配置;
——遠程教學點設備宜按視音頻會議教學設備、計算機網絡設備、攝像機、網絡接口及操作控制軟件等配置;
——系統的設置應符合實時遠程教學授課和實時雙向課堂交流要求;
——主播教室的電子白板應與互聯網相連;
——授課教師應將電子白板上授課內容以JPEG或MPEG格式,上傳至Web服務器指定目錄上;
——遠程教學點宜設置在多媒體教室內。
2)按需點播流媒體教學業務模式的系統設置,應符合下列要求:
——系統宜按流媒體服務器、流媒體制作工具、流媒體管理工具、網絡交換設備編解碼器、遠程終端設備、網絡接口和操作管理軟件等配置;
——系統的設置宜將教師授課的視音頻錄像、電子白板、教案、課件、圖片等多媒體教學課源實時同步制作、存儲、播放;
——系統宜將已有教學錄像帶、VCD、DVD片源資料制作成流媒體教學課件;
——系統宜對網上遠程教學終端設備提供實時直播與點播的視音頻課件;
——系統應提供互聯網教學平臺;
——系統的VOD服務器應支持多種壓縮編碼格式的視音頻課件。
3)基于Web的網上教學業務模式的系統設置應符合下列要求:
——系統宜按Web服務器、遠程學習電腦、網絡接口、操作軟件等配置;
——Web的網上教學系統應以Web教學課件為學習者主要的資源;
——Web教學課件應為以文本、圖片、動畫、音頻媒體編碼的電子教學課件;
——系統遠程網絡教學平臺應提供課程大綱、學習參考進度、難點分析、各類模擬試題、在線測試、全文資源檢索、書簽以及自動答題、作業系統的輔助教學;
——web的網上教學應滿足學習者非實時自由選擇時間和地點,通過電腦上IR連接至Web服務器上。
5IP遠程教學網絡系統的組網方式宜符合下列要求:
1)遠程教學系統應根據教學業務和實際情況組網,并滿足教學業務對網絡帶寬的需求;
2)系統的組網宜滿足有多種拓撲結構、提供多種網絡承載和用戶接人方式;
3)系統選擇的網絡連接方式和協議,應能與公用網、教育專網等多種網絡實現互聯。
6教學系統用房平面設計和設備的布置設計應符合本規范第20.6.1條的相關規定。
20·6·7多媒體現代教學系統,供電、防雷、接地及電磁兼容,應符合下列規定:
1多媒體現代教學系統的主電源,不應低于本建筑物的最高供電等級;
2多媒體現代教學系統電源,宜采用不問斷電源設備;
3系統防雷、接地及電磁兼容,應符合本規范第11、12、22、23章的有關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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