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用建筑電氣設計規(guī)范——綜合布線系統(tǒng)(一)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業(yè)標準
民用建筑電氣設計規(guī)范
Code for electrleal design of civil buildings
JGJ16—2008
綜合布線系統(tǒng)
21.1一般規(guī)定
21.1.1綜合布線系統(tǒng)應根據各建筑物的性質、功能、環(huán)境條件和用戶近期的實際使用及中遠期發(fā)展的需求,確定系統(tǒng)的鏈路等級和進行系統(tǒng)配置。
2,1.1.2綜合布線系統(tǒng)應采用開放式星形拓撲結構,設計應滿足建筑群或建筑物內語音、數據、圖文和視頻等信號傳輸的要求。
2,1.1.3綜合布線系統(tǒng)鏈路中選用的纜線、連接器件、跳線等性能和類別必須全部滿足該鏈路等級傳輸性能的要求。
21.1.4綜合布線系統(tǒng)與公用通信網的連接,應滿足電信業(yè)務經營者為用戶提供業(yè)務的需求,并預留安裝接入設備的位置。
21.1.5綜合布線系統(tǒng)設計除符合本規(guī)范規(guī)定外,尚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綜合布線系統(tǒng)工程設計規(guī)范》GB50311的規(guī)定。
21.2系統(tǒng)設計
21.2.1綜合布線系統(tǒng)設計宜包括下列部分:
1工作區(qū);2配線子系統(tǒng);3干線子系統(tǒng);4建筑群子系統(tǒng);5設備間;6進線間;7管理。
21.2.2綜合布線系統(tǒng)的組成,應符合圖21.2.2的要求。
21.2.3一個獨立的需要設置終端設備的區(qū)域,宜劃分為一個工作區(qū)。工作區(qū)應由配線子系統(tǒng)的信息插座到終端設備的連接纜線
圖21.2.2綜合布線系統(tǒng)組成
注:1配線子系統(tǒng)中可以設置集合點(CP點);
2建筑物BD之間、建筑物FD之間可以設置主干纜線互通;
3建筑物FD也可以經過主干纜線連至CD,TO也可以經過水平纜線連至BD;
4設置了設備間的建筑物,設備問所在樓層的FD可以和設備間中的BE)或CD及入口設施安裝在同一場地。
及適配器組成,并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1工作區(qū)面積的劃分,應根據不同建筑物的功能和應用,
并作具體分析后確定。當終端設備需求不明確時,工作區(qū)面積宜符合表21.2.3-1的規(guī)定。
表21.2.3-1工作區(qū)面積
建筑物類型及功能 |
工作區(qū)面積(m2) |
銀行、金融中心、證交中心、調度中心、計算中心、特種閱覽室等,終端設備較為密集的場地 |
3~5 |
辦公區(qū) |
4~10 |
會議室 |
5~20 |
住宅 |
15~60 |
展覽區(qū) |
15~100 |
商場 |
20~60 |
候機廳、體育場館 |
20~100 |
2 每一個工作區(qū)信息點數量的配置,應根據用戶的性質、網絡的構成及實際需求,并考慮冗余和發(fā)展等因素,具體配置宜符合表21.2.3—2的規(guī)定。
表21.2.3-2信息點數量配置
建筑物功能區(qū) |
每一個工作區(qū)信息點數量(個) |
備注 |
||
語音 |
數據 |
光纖(雙工端口) |
||
辦公區(qū)(一般) |
l |
1 |
---- |
---- |
辦公區(qū)(重要) |
2 |
2 |
1 |
---- |
出租或大客戶區(qū)域 |
≥2 |
≥2 |
≥1 |
---- |
政務辦公區(qū) |
2~5 |
≥2 |
≥1 |
分內、外網絡 |
21.2.4配線子系統(tǒng)宜由安裝在工作區(qū)的信息插座、信息插座至電信間配線設備(FD)的配線電纜或光纜及電信闖的配線設備和設備纜線和跳線等組成,并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1配線子系統(tǒng)宜采用4對對絞電纜;當需要時,可根據實際需要選用更高性能等級的電纜或光纜;
2配線子系統(tǒng)中對絞電纜、光纜從樓層配線設備(FD)宜直接連接到信息插座;
3樓層配線設備和信息插座之間可采用1個集合點(CP);
4配線設備連接的跳線宜選用專用插接軟跳線或光纖跳線,在電話應用時宜選用雙芯對絞電纜。
21.2.5干線子系統(tǒng)宜由設備間至電信間的干線電纜和光纜、安裝在設備間建筑物配線設備(BD)及設備纜線和跳線等組成,并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1干線子系統(tǒng)所需的電纜總對數和光纖總芯數,應滿足工程的實際需求,并留余量;當使用對絞電纜作為數據干線電纜時,對絞電纜的長度不應大于90m;
2干線子系統(tǒng)應選擇干線纜線距離較短、安全和經濟的路由;干線電纜宜采用點對點端接,也可采用分支遞減端接;
3若計算機主機和電話交換機設置在建筑物內不同的設備間,宜在設計中采用不同的干線電纜分別滿足語音和數據的需要,必要時可采用光纜。
21.2.6建筑群子系統(tǒng)宜由連接多個建筑物之間的主干電纜和光纜、建筑群配線設備(CD)、設備纜線和跳線等組成,并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1建筑物間的數據干線宜采用多模、單模光纜,語音干線可采用大對數對絞電纜;
2建筑群和建筑物間的干線電纜、光纜布線的交接不應多于兩次,從樓層配線架(FD)到建筑群配線架(CD)之間只應通過一個建筑物配線架(BD)。
21.2.7設備間是在每幢建筑物的適當地點設置通信設備、計算機網絡設備和建筑物配線設備,進行網絡管理和信息交換的場地。對于綜合布線系統(tǒng),設備間主要安裝建筑物配線設備(BD)。
電話交換機、計算機主機可與建筑物配線設備安裝在同一設備間。
21.2.8進線間宜設置在建筑物首層或地下一層,便于纜線進、出的地方,是建筑物配線系統(tǒng)與電信業(yè)務經營者和其他信息業(yè)務服務商的配線網絡互聯互通及交接的場地。小型工程的設備間可兼作進線間。
21.2.9管理應對進線間、設備間、電信間和工作區(qū)的配線設備、纜線、信息插座等設施,按一定的模式進行標識和記錄,并宜符合下列規(guī)定:
1規(guī)模較大的綜合布線系統(tǒng)宜采用計算機進行文檔記錄與保存,規(guī)模較小的綜合布線系統(tǒng)宜按圖紙資料進行管理;應做到記錄準確,及時更新,便于查閱;
2綜合布線的電纜、光纜、配線設備、端接點、接地配置、敷設管線等組成部分均應給定唯一的標識符,并設置標簽;標識符應采用相同數量的字母和數字等標明;
3電纜和光纜的兩端均應標明相同的編號;
4設備問、電信間、進線間的配線設備宜采用統(tǒng)一的色標區(qū)別各類業(yè)務與用途的配線區(qū);
5所有標志宜打印,標志應保持清晰并滿足使用環(huán)境要求。
21.3系統(tǒng)配置
21.3.1綜合布線銅纜系統(tǒng)的分級與類別劃分,應符合表21.3.1的規(guī)定。
表21.3.1 銅纜布線系統(tǒng)的分級與類別
系統(tǒng)分級 |
支持寬帶(Hz) |
應用器件 |
|
電纜 |
連接器件 |
||
A |
100K |
---- |
---- |
B |
1M |
---- |
---- |
C |
16M |
3類 |
3類 |
D |
100M |
5/5e類 |
5/5e 類 |
E |
250M |
6類 |
6類 |
F |
600M |
7類 |
7類 |
注:3類、5/5e類、6類、7類器件能支持向下系統(tǒng)兼容的應用。
21.3.2光纖信道的分級和其支持的應用長度,應符合表21.3.2的規(guī)定。
表21.3.2光纖布線系統(tǒng)的信道分級與其支持的應用長度
分級 |
支持的應用長度(m) |
OF-300 |
≥300 |
OF-500 |
≥500. |
OF -2000 |
≥2000 |
21.3.3綜合布線系統(tǒng)各段纜線的長度劃分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l綜合布線系統(tǒng)水平纜線與建筑物主于纜線及建筑群主干纜線之和的總長度不應大于2000m;
2在建筑群配線設備(CD)和建筑物配線設備(BD)設置的跳線長度不應大于20m;
3配線設備CD和BD連到主機設備的纜線不應大于30m;
4當建筑物或建筑群配線設備之間(FD與BD、FD與CD、BD與BD、BD與CD之間)組成的信道出現4個連接點時,主干纜線的長度不應小于15m。
21.3.4配線子系統(tǒng)信道、永久鏈路、CP鏈路應按圖21.3.4構成,水平纜線部分的各纜線長度,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圖21.3.4布線系統(tǒng)信道、永久鏈路、CP鏈路構成
注;1當CP不存在時,水平纜線連接FD與TO;
2FD中的跳線可以不存在,設備纜線直接連至FD水平側的配線設備。
1配線子系統(tǒng)信道的最大長度不應大于100m;
2工作區(qū)設備纜線、電信間配線設備的跳線和設備纜線之和不應大于10m,當大于10m時,水平纜線長度應減少;
3配線設備(FD)跳線、設備纜線及工作區(qū)設備纜線的長度均不應大于5m。
21.3.5工作區(qū)的信息插座應支持不同的終端設備接入,每一個RJ45(8位模塊式通用插座)應連接1根4對對絞電纜,每一個雙工光纖插座或兩個單工光纖插座應連接1根2芯光纜。光纖至工作區(qū)域滿足用戶群或大客戶使用時,水平光纜光纖芯數至少應有2芯備份,應按4芯水平光纜配置。
21.3.6連至電信間FD的每一根水平電纜或光纜應終接于相應的配線模塊,配線模塊的配置與纜線容量相適應,并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1多線對端子配線模塊可選用4對或5對卡接模塊,每個卡接模塊應卡接1根4對對絞電纜;
225對端子配線模塊應卡接l根25對大對數電纜或6根q對對絞電纜;
3回線式配線模塊(8或10回線)應可卡接2根4對對絞電纜及8或10回線;
4對45配線模塊(24或48口)的每一個RJ45端口應卡接1根4對對絞電纜;
5光纖連接器每個單工端口應支持1芯光纖的連接,雙工端口應支持2芯光纖的連接。
21.3.7電信間FD主干側各類配線模塊,應按電話、計算機網絡的構成及主于電纜或光纜所需容量、模塊類型和規(guī)格進行配置。主干纜線的配置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1對于語音業(yè)務,大對數主干電纜的對數,應按每一個語音信息點(8位模塊)配置1對線。當語音信息點8位模塊通用插座連接ISDN用戶終端設備,并采用S接口(4線接口)時,相應的主干電纜應按2對線配置,并在總需求線對的基礎上至少預留10%的備用線對。
2對于數據業(yè)務,。主干纜線配置,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1)最小量配置,宜按集線器(HUB)或交換機(Sw)群(宜按4個HUB或SW組群)設置一個主干端日,每一個主干端口宜考慮一個備份端口;
2)最大量配置,按每個集線器(HUB)或交換機(SW)設置一個主干端口,每4個主干端口宜考慮一個備份端口。
當主干端口為電接口時,每個主于端口應按4對線容量配置。
當主干端口為光接口時,每個主干端[zI應按2芯光纖容量配置。
2l.3.8光纖布線系統(tǒng)設計中,主干與水平混合光纖信道的連接,應全程選用相同類型的光纜,并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1樓層電信間不設置傳輸或網絡設備時,水平光纜和主干光纜宜在電信間光纖配線設備(FD)上,經光纖跳線連接;
2樓層電信問既不設置傳輸或網絡設備,也不設置配線設備(FD)時,水平光纜和主干光纜宜在樓層電信間經端接(熔接或機械連接),或經過電信間直接連至建筑物設備間光配線設備(BD)上。
21.3.9當工作區(qū)用戶終端設備,需直接與公用數據網進行互通時,宜將光纜從工作區(qū)直接布放至人口設施的光配線設備。
21.3.10建筑物的綜合布線系統(tǒng),應根據不同對象采用不同的處理方式,并宜符合下列規(guī)定:
1對于使用功能比較明確的專業(yè)性建筑物,信息插座的布置可按實際需要確定,辦公用房按普通辦公樓的要求布置。設備機房按近、遠期分別處理,近期機房可按實際需要布置;遠期機房的配線電纜可暫不布線,將需要的容量預留在FD內,待確定使用對象后再行布線。
2對于商用寫字樓、綜合樓等或大開間建筑物,由于其出售、租賃或使用對象的數量不確定和流動等因素,宜按開放辦公室綜合布線系統(tǒng)進行設計,并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1)采用多用戶信息插座時,多用戶插座宜安裝在墻面或柱子等固定結構上,每一多用戶插座包括適當的備用量在內,宜支持12個工作區(qū)所安裝的8位模塊通用插座;各段纜線長度應符合表21.3.10的規(guī)定。
表21.3.10 采用多用戶信息插座時各段纜線長度限值
電纜總長度(m) |
配線電纜(m) |
工作區(qū)電纜W(m) |
電信問跳線和設備電纜D(m) |
100 |
90 |
5 |
5 |
99 |
85 |
9 |
5 |
98 |
80 |
13 |
5 |
97 |
75 |
17 |
5 |
97 |
70 |
22 |
5 |
2)各段纜線長度可按下式計算:
C=(102-H)/1.2 (21.3.10—1)
W=C-5 (21.3.10—2)
式中C=W+D——工作區(qū)電纜、電信間跳線和設備電纜的長度之和;
W——工作區(qū)電纜的最大長度,應小于或等于22m;
H——配線電纜的長度。
3)采用集合點時,集合點配線設備宜安裝在離FD不小于15m的墻面或柱子等固定結構上,當離FD小于15m時,至FD電纜盤留長度不小于15m。集合點配線設備容量宜以滿足12個信息插座需求設置。
集合點是配線電纜的延伸點,不設跳線,也不接有源設備;同一配線電纜路由不允許超過一個集合點(CP);從集合點引出的水平電纜應終接于工作區(qū)的信息插座或多用戶信息插座上。
21.3.1l住宅綜合布線系統(tǒng)宜符合下列規(guī)定:
1多層住宅樓宜采用按樓幢主干配線方式,在底層分界點處集中設置配線架。配線架至每戶信息插座的電纜、光纜總長度不應大于90m。若住宅規(guī)模較大,也可在每一單元的底層設置樓層配線架。
2高層住宅樓每層戶數較多時,可采用分層配線方式。當樓層配線架至信息插座的長度不超過90m時,多樓層可以公用一個樓層配線架。
21.4系統(tǒng)指標
21.4.1綜合布線系統(tǒng)選用的纜線,應考慮纜線結構、直徑、材料、承受拉力、彎曲半徑及阻燃等級等機械及防火性能。
21.4.2針對不同等級的布線系統(tǒng)信道及永久鏈路、CP鏈路,系統(tǒng)指標的具體項目,應符合下列要求:
13類、5類布線系統(tǒng)應考慮的指標項目為衰減、近端串音(NEXT);
25e類、6類、7類布線系統(tǒng)應考慮的指標項目為插入損耗(IL)、近端串音、衰減串音比(ACR)、等電平遠端串音(ELFEXT)、近端串音功率和(PSNEXT)、衰減串音比功率和(PSACR)、等電平遠端串音功率和(PSELEFxT)、回波損耗(RL)、時延、時延偏差等;。
3屏蔽布線系統(tǒng),應考慮非平衡衰減、傳輸阻抗和耦合衰減及屏蔽衰減。
21.4.3綜合布線系統(tǒng)工程設計中,系統(tǒng)信道及永久鏈路的各項指標值應符合本規(guī)范附錄L的規(guī)定。
21.4.4對于信道電纜導體的指標要求,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1在信道每一線對中兩個導體之間的不平衡直流電阻對各等級布線系統(tǒng)不應超過3%;
2在各種溫度條件下,布線系統(tǒng)D、E、F級信道線對每一導體最小的傳送直流電流應為0.175A;
3在各種溫度條件下,布線系統(tǒng)D、E、F級信道的任何導體之間應支持72V直流工作電壓,每一線對的輸入功率應為10W。
21.4.5各等級的光纖信道的最大衰減值應符合表21.4.5的規(guī)定。
表21.4.5光纖信道最大衰減值(dB)
信道及波長 |
多模 |
單模 |
||
系統(tǒng)分級 |
850rim |
1300rim |
1310nm |
1550nm |
OF-300 |
2.55 |
1.95 |
1.80 |
1.80 |
OF-500 |
3.25 |
2.25 |
2.0O |
2.00 |
OF-2000 |
8.50 |
4.50 |
3.50 |
3.50 |
21.4.6不同類型的光纜在標稱的波長每公里的最大衰減值應符
合表21.4.6的規(guī)定。
表21.4.6光纜最大衰減值(dB/km)
光纖類型 波長及衰減 |
OMl,OM2及OM3多模 |
OSl單模 |
||
波長 |
850nm |
1300nm |
1310nm |
1550nm |
衰減 |
3.5 |
1.5 |
1.0 |
1.0 |
21.4.7多模光纖的最小模式帶寬應符合表21.4.7的規(guī)定。
表21.4.7多模光纖最小模式帶寬(MHzkm)
帶寬及波長 多模光纖 |
過量發(fā)射帶寬 |
有效光發(fā)射帶寬 |
||
850nm |
1300nm |
850nm |
||
光纖類型 |
光纖直徑(um) |
---- |
---- |
---- |
OMl |
50或62.5 |
200 |
500 |
---- |
OM2 |
50或62.5 |
500 |
500 |
---- |
OM3 |
50 |
1500 |
500 |
2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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